资源库目录
  • 2015版食品安全法+
    • 食品安全法配图--审核+
      • 图解《食品安全法》案例版+
        • 公共营养师基础知识+
          • 公共营养师4级+
            • (餐饮)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+
              • 微信公众号文件资源库+
                • 法律法规+
                  • 监管能力提升+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从业人员培训+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消费者科普+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新修食品安全法试题库+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药品管理法+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二维码+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中药鉴定+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药品管理法试题库+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食用农产品销售管理平台常见问题解答+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食用农产品销售溯源平台使用常见问题解答+
  • 开始练习
  • 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管理,保障学校师生餐饮安全,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和《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》等法律、法规及规章,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
    1.依照法律、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,采取有效管理措施,保证食品安全,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,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,接受社会监督,承担主体责任。

    2.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,配备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,对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,落实责任到人,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。

    3.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,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、员工健康管理、索证索票、餐饮具清洗消毒、综合检查、设备管理、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。

    4.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,采取全面检查、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,实行层层监管,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。

    5.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,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,发现问题,及时告知改进,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。

    6.各岗位负责人、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,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,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。

    7.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-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反馈,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,做好检查记录。

    8.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,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。

    9.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。